情有独钟作文范文_情有独钟作文范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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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高考作文5篇 800字
1.人生无极限 (北京考生)
一条路,走了很久,没有尽头;一首诗,作了很久,终难完美;一杯水,一块石,折射出无限可能、无限人生:看似放了石头的杯子已经满了,然而沙子和水还可以放进去……这正如我们的人生,看似已经濒于“极限”的事物总会有“惊世”转机和意外收获!
曾记否,那年小小的你,执拗地甩开父亲的手,爬上自己的“铁马”。你锁眉,你严肃,你满眼执著。终于,你登上“宝座”,用力一蹬,自行车动了。可是你的脚还够不到大大的车蹬啊。下一秒,事情可想而知……父亲急忙挪开压在你身上的车,从摔倒到被扶起一语不发的你笑了,笑着说:“爸爸,我做到了。”也许你摔倒了,但从你执意自己骑车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你是成功的。因为那一刻,你挑战了自己,超越了自己年龄和身体的极限。
曾记否,那年你站在小小的舞台上,那样稚拙。涨红的小脸,不自然地向上扬起的嘴角,细密的汗珠,借助你不知所安的眼睛和体侧紧握的双手,一眼就看到你脸上写着:无助。然而,那第一句的清晰歌唱,收尾时的灿烂微笑,表明了你无可争议的胜利爆发,你必将化茧成蝶,炫彩飞舞。因为那一刻,你战胜了自己,解开沉重枷锁,超越了心理极限。
曾记否,汶川地震158个小时后带给你的惊喜和感动,救援的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十几个小时,他依然生还,虚弱但不懦弱。在黑暗中,摸索、等待是他生存的重心。然而最苦闷、最绝望的时期,他熬过来了。当第一缕阳光照进那微小的缝隙时,就已宣告了他在这场与死神的拉锯战中胜利了。那一刻,他安全了,胜利了。生命的光辉在他身后光彩夺目,因为那一刻,他也克服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的种种困难,走出阴霾,超越了生命的极限。
曾经,珠穆朗玛峰是不可征服的;曾经,南极极点是不可穿越的;曾经,马里亚纳海沟是下不去的……而今,珠峰上插遍了各国国旗;极点上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海沟里还有我们的残温……这一个个的不可能现在已经变得平常无奇,不经意间我们发现:都是因为“极限”,我们超越了极限,让不可能成为可能。
蝶的飞舞是因为它超越了茧层的极限;花的芬芳,是因为它超越了苞叶的极限;果的诱人,是因为它突破了青涩的极限。
漫漫人生路,我们知道,害怕退却,没有出路;我们也知道,中途抛锚,又要耽误时间;我们更知道,任其飘摇,就有触礁沉没的危险。所以,“超越”是我们的必经之路,唯有越过“极限”的高山,我们才能看到旷世奇景!
2.雨润万物,馨香满天(北京考生)
初春时节,绵绵的细雨纷纷扬扬地散落人间,飘零的花瓣也悄然地零落成泥。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这一切真的归于沉寂了吗?君不见细雨过后滋润万物,一片生机盎然;君不见闲花飘零馨香满天,化作春泥更护花。
时间的巨轮隆隆辗过,在历史的厚重中留下了一行行车辙。我于那泥土微湿的痕迹中看到了那泥水化成的细雨,滋润万物;又于那浸润清香的泥土上看到一行娇小的脚印,记录有人穿着秀美的花鞋从这里走过。
你“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然而“永贞革新”的失败使你身败名裂,辘辘南行的车轮辗碎了你峨冠博带的梦。
然而,岭南的瘴疫并不能将你击倒,你化身那绵绵的细雨,尽自己微薄之力造福永州百姓。你打了井,办了学,放走了奴婢,在这片蛮荒之地营造出一片绮丽的风景。
你以一带罪之身,化身为绵绵细雨,无声无息地滋润着岭南万物。在你身后是一个但求无愧于心的灵魂,是祖国边陲的一抹绿意,细雨湿衣看不见,浸润万物显芳华。
“一纸诏书,汉匈和亲”,令多少后宫佳丽听此凋朱颜,只有你———柔弱而美丽的昭君,毅然担起了保家卫国的重担。
别长安,出潼关,江南再难见。站在明月初升的祁连山上,你无怨无悔地将抱着琵琶的如花身影投向大漠,许下誓言:愿保汉匈百年好,直至“独留青冢向黄昏”。
你将韶华容颜,化身为飘零的花瓣,散落于大漠沙尘中,以宽容的大爱庇护着天下苍生,在你身后是一片手足和睦、国泰民安,是大漠中一曲旷远的胡笳音,闲花落地听无声,化作春泥更护花。
世间万物便是在这种循环往复中生生不息,繁衍万代。片言居要,百意烛照。细雨虽然渺小而无形,但它在滋润万物的过程中被吸引,得到了永生;闲花在落地之后虽淡去了雍容华贵,但却在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奉献中得到了重生。
愿生命的大河生生不息,愿人生的鲜花长开不败。
3.与你为邻(广东考生)
当你吃着别人的面包,穿着别人缝的衣服时,你还能说自己与任何人无关吗?”
——纪伯伦《沙与沫》
生活在这钢铁深林中,我们都在无意间设下了心的篱笆。在高楼公寓间,还不够“寂寞”的年青人早早实现了老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孩子们接受着“敌视”陌生人的教育,俨然成了一个个“小刺猬”,在这现代社会,我们究竟该用什么,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呢?
你住在学校旁,我住在派出所旁,他住在法院旁。如果“邻”的关系是一张网,我们便是网上的蜘蛛。现在“网”已铺开,我们不可以改变地生活在既定的网上,那么,我们是应该各自为政,甚至与以邻为壑呢?还是应该互相关心,共取双赢呢?答案显然是后者。
进来发生的几起杀童案让各地学校提心吊胆,也让我们反思起我们的社会来。不约而同的,杀人犯都是我们社会中庞大弱势群体中的一员,而且都是经过长期积怨在心,无人关切。当天在他们眼前倒塌时,这些弱势者便将手伸向了更为弱势的孩子。你想过没有他们——弱势群体中的成员,或许就是我们的邻居,如果我们能伸出援手,为他们点燃一根蜡烛,赶走他们的心魔,我们的孩子也自然受到了保护。
再来看看孩子们吧!他们天真无邪的眼神是再难寻得得了,以往一项调查表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孩子排斥、甚至鄙视农民工的现象非常普遍,大多数孩子都倾向于断绝一切与陌生人的接触,甚至认为“穷人就是坏蛋。”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究竟向他们灌输了什么样的邻里关系,接人待物的态度,让他们修炼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铁面小治安员”!
“躲猫猫”,“喝水死”,“激动死”,“蹲厕死”,“钓鱼执法”……这些公检法工作程序中的怪现象,我们有没有对其负起监督的责任?当我们的邻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我们自身自由安全的法理性也正受到强烈的质疑。
当犀利哥在网上走红时,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是高楼上的冷眼,更有甚者盲目追风,但也有少些网友默默的帮他与弟弟团圆。犀利哥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邻居。当我们摆出可供依靠的肩膀是,收到的是每一位邻居的微笑。
与你为邻,与人为善,我与每一个人都相关,我与每一个人都相爱。
4.知之·行之·思之(广东考生)
古语云:“易有三训,一训简易,二训变易,三训不易”,“易与天地准”,之于常识,不也是如此吗?我们生活在常识中,“春暖花开”、“秋高气爽”,我们不假思索地运用它们,是为简易;同一事物不同时刻有不同的表现,变化无穷,是为变易;常识由生活而来,经久适用,是为不易。故庄子云:“道在便溺”。因常识,于生活,我们泰然。
老子云:“大象若希”。正是由于常识之于我们太过习惯了,时常,我们会无所察觉,如同时空之于我们过于静止与绝对,在爱氏之前,我们被蒙骗了千万年。于是我们在恍然后明白,常识虽常,但亦要知之、行之、思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知之,并非仅仅为热则却衣寒则添衣的自然反射,而是对自然存在的用心观察。没有这用心,何来常识?没有常识,何以行之?不得而行之,必遭祸患。譬如之于人,了解交通拥挤之时间,于约会便不会误时;又譬如拿破仑不知俄国之地广与冬天之寒冷,便因俄国坚壁清野而为滑铁卢之役埋下伏笔。
所以对于常识,要知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行之,不仅是于知之之后的体证,还是生活的必需,之所以要知且行,系因为知易而行难。行难,故特以行之。常识的知之,是困则眠、疲则休息,是诸葛顺势三分天下,是刘邦知楚强汉弱而强赴鸿门。对常识的行之,是顺应自然、顺时而动,故可避害趋利,所以才有一觉醒来的精神,才有汉朝天下。
所以对于常识,要行之。
至于对于常识的思之,那便是在知行合一后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常识之常,所以无形中被我们忽略、习惯,然世间万物莫不在变易中永恒,拘泥而行自己不适合,若死守既得,便永无进步可言。故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诏》曰:“作新民”;曾子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因为对常识的思之,爱氏提出了相对论,玻尔提出了量子力学;之于历史的,不正是由于对意识形态的思之与变革,再知而行之,才有三十年改革开放而至于今日之中华崛起?
“易与天地准”,也正是凭借常识,凭借与常识同行,我们维系了一个旷古的文明,然而无论是生活还是发展,不知常识无语进步,不行常识无以趋利避患,不思常识却也无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于是,不妨化用子思的“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而说,对于常识,我们要知之、行之、思之,由是,则有泰然的生活与不断的前进。
5.角色转换之间(浙江考生)
如果年轻人与老人之间就某个问题观点产生分歧,且不论真理站在哪一方,老人总会用不屑的语气说:你懂什么!我吃过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然而在科技、文化、思想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吃过的盐”“走过的桥”这类“经验论”真的还能占上风吗?谁又能保证年轻一代创造的新文化不比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反哺不是凶恶的暗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年长一代也不必惊慌抗拒,正如韩愈所说“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因此在不同的“道”之间,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往往会发生角色转换。
很大一部份时间里,年长一辈是施教者,他们作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向后辈讲述经久不衰的故事,描述所见所闻以及体会感悟。那么独特的习俗或是家族精神,构建起年轻一代文化根基,使之吸取传统文化土壤中丰厚的营养。年轻人这才得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
当年轻一代吸收了足够的养分破土而出时,往往又会发现世界与长辈的描述不尽相同。年轻人凭借旺盛的生命力勇敢迎接大千世界缤纷多彩的文化的冲击。传统的和现代的、民族的和世界的、阳光的和晦涩的各种文化,年轻人总能以极快的速度接受、分析、消化。由于这些额外的养料,年轻一代或许能成长地更快,有一天,超过了年长一辈。
观察社会进程我们会发现,因为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年轻一辈的平均身高一般会超过前辈。同样的,因为思想观念的开放,年轻一辈的学习能力也强于前辈。于是,年轻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反哺能力。
年轻人能从受教者转换成施教者还有一个原因:他们在创造文化,新文化中蕴含了鲜明的时代活力,这正是年长一辈所缺乏的。
文化反哺与鸟类反哺一样是自然社会的正常现象。角色转换期间也可能发生一些冲突。面对冲突,我想年轻人即使变成了施教者也要给予长辈充分的尊重,一如雏鸟长大后仍要听取老鸟的经验;同时即使长辈不再是施教者,也不必认为地位受到了动摇,学无止境,见贤思齐,才能终身增长文化内涵。
只有不断地角色转换,才能使文化永葆新鲜,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之源。
“情有独钟”作文怎么写
写作思路:以父亲为主题,通过回忆和描写父亲的形象、事迹和对我的影响,表达对父亲的敬爱、感激和思念之情,同时探讨父爱的伟大和深远意义,以及父亲在我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和教诲。下面以《父亲》为题目,分享3篇作文,供大家参考。我的父亲作文 篇1:
他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最普通的一个。他没有呼风唤雨的权势却足以在我心头栽种无数朵幸福之花。他布满老茧的宽厚手掌成了我栖息的海洋,而我也成了他掌心海里的鱼,我爱我亲爱的父亲。
他的胸膛是我天堂,他怀里有我最喜欢的温度。他用宠溺的目光目睹我的成长。年少的我却把他的爱视为禁锢我的牢笼。父亲,原谅我多年以后才读懂你。
父亲用他粗砺的手指榨尽所有温柔倾心编织我年少浮华的梦,梦里的我很幸福。时光过隙,从指间,从眉间,从发丝。总之,我们抓不住时光的尾巴。多年以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亲,用期望化作利剑全数打造我的梦。于是,我接触到了更广阔的天空。所以才明白他的怀中才有最适合我的温度。
记忆中,他从来没哭过。他说不流泪的男人才坚强,坚强了才能保护他之所爱。他总是在暮色悲凉的时候牵着我的手,用厚实的手掌轻捻我的头发。他说,怎么长得那么快,还没抱够就快抱不动了。残阳满满扑洒在他的脸庞,皱纹显得那样悲伤,白发来得那样慌张。我的父亲,他在苍老。就像稀稀疏疏的星空洒下几抹流星的剪影,就像高大苍翠的树木惊慌失措步入冬季。我的父亲,时光带走你的容颜却带不走你蓬勃活力的心。我的父亲,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是你灿烂的阳光。
我的父亲作文 篇2:
像所有人一样,我有一个爱我的父亲。他总是笑着在一旁静静地关心着我,用他宽厚的肩膀守护着我。我看不见他的爱,可总是清楚,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我不会忘记那个阴沉沉的冬日。天色很不好,我被一阵乱乱的声音吵醒了。我急忙披上外套,推开门看个究竟。迷迷糊糊地看见一片朦胧的亮光,明**,如刺骨寒风中一抹暖意。我打了个哆嗦,往那儿走去。
厨房。玻璃门上被一层湿漉漉的暖气笼罩,靠近了…在那淡白色的雾气氤氲中,是一个忙碌的背影,那是我熟悉的父亲。他弓着腰,似乎在研究着什么。我刚想叫他,又咽了回去。窗外依旧漆黑,而父亲亮起的那盏灯,是这个混沌世界最明丽的事物。它承载了父亲的爱:他用笨拙的大手细心地为我做早餐,可口的一道道菜,融入了他一次次的尝试、调整,像一架天平,只有父亲才能让它平衡。
父亲端着两个金色的荷包蛋欲要转身,我却狡猾的想要守住这个秘密,一溜烟跑回被窝,装出熟睡的样子,等待着一声嚷嚷。“猪,起床!”父亲探进一个脑袋。心照不宣地,我一下子弹了起来,本该笑着骂他你才是猪这样的话的,却因为看到父亲眉间的皱纹而鼻酸。
我撒娇似的吵着要吃饭,父亲却扮了个鬼脸:“再不起床,早饭可要长腿跑了!”于是,就像完成一场表演一般,我很积极地应和着“老顽童”。来到餐厅,煎得刚刚好的荷包蛋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却不可抑制地流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错过了多少个美好的日日夜夜,戏,总会看腻的,但我与父亲的一点一滴,却是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厌啊……
“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让你再变老了,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岁月长流……”我享受了八分之一人生的爱和包容,剩下的大半辈子,或许是用来还债的。以前一直以为描写父亲的歌实在煽情,现在才明白父亲的债是我用尽一切也还不清的。
我的父亲作文 篇3:
父亲是一本很厚的书,小时候我就很佩服我的父亲,但不懂其中的含义;随岁月的推移和一些事情的发生。我渐渐地了解了我的父亲,他像水一样,遇到障碍则气势更大,是一种遇到挫折则更加坚强的人。
打开记忆的闸门,成长的足迹像浪花一样涌上我的脑海,父之情,是那么的清晰。从小到大,我都生活在父亲的呕心沥血的关心和呵护下,让我明白了大海的奥妙和人间的亲情。
父亲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也不像别的家长那样富有,但他为我付出的绝对不比别的孩子
差,甚至比他们还好。
父亲是明亮的灯塔,他是耐心的导师,他是家庭的脊梁,他是精神的支柱,他是静默的守望者。而我对我父亲的爱,比对母亲的爱更为重要。自我懂事以来,父亲已是我生命中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是我的好老师,如果我做错事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打、骂我,而是心平气和地教导我。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他都掘问题后,再去教育我。他十分注重我的一切,所以对我格外严格。但我不恨他,因为父亲是在关心我,怕我走歪路。
看着那渐渐变老的父亲,两鬓又多了一丝白发,我又一次不禁落泪了。看着那身体一日比一日瘦小,我的心万分痛苦。想起了父亲当年是如何挨过来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在成长的背后,是父亲贴心的呵护;在成绩的背后,是父亲无私的爱,我对父亲的感激会一直伴着我的成长!我一直都想对您说:谢谢您,我的好父亲!
我的 作文
《情有独钟之大黄与师》
且看题目,就知道此文很狗屁,狗屁的程度绝不亚于我家那只哈巴,我家哈巴是情有独钟的,纵然在我家好吃好喝待着,但是依旧义无反顾的放下自己的金饭碗和隔壁家那只经常厮混的大黄私奔而去,可见大黄的魅力却是胜过饭碗的,而饭碗亦比情有独钟逊色多了,而大黄却比饭碗更牛。
那厮能够放下自己的饭碗跟大黄绝尘可去,可见感情的因素是远远大于物质的,而现实许多人明明相爱,却为了物质,放弃选择,抛弃妻子,这点却比我家那厮要让人厌恶的多了,狗都尚且不如,还衣冠楚楚的一副绅士打扮,命题,监考,这点的确让人有点匪夷所思,然中国匪夷所思的东西多了,也绝不是什么鲜闻鲜事。有幸看到这篇的老师,你亦的确有幸。纵然这篇文章所涉及到你,不尽如此,不尽不如我家那厮,或远远胜于我家那厮,那些我都难以知晓的,因为我家那厮的情有独钟我是知道的,就好像你知道你家老婆屁股上是否有痣,而我知道我家那厮见什么人要咬是一个道理的。有幸看到此文的这片老师,你亦的确是万分有幸的,且不论这篇是否如我家那厮,但是纵观中国几千上亿的衣冠老师中,不如我家那厮的肯定亦有人在,若是你,本人骂的有理,如不是你,本人亦骂的有理。因为本人之文亦落到实处,而既然落到实处却也言之有物更有理了。
说的多了,没有跑出情有独钟,因为在芸芸众师里面,不情有独钟的人大有人在,譬如,举个例子吧。且不说感情,就对学生,对职业上,就有不少例子。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为人师表的,放弃自己职业不说,抛弃妻子,下海经商,纷纷摇身一变变成了商人,话说十商九骗。而如此推论来看,各各成了骗子,而骗子亦难以情有独钟的。知青返乡时期,很多知青在乡镇已经成家,已经握起了粉笔,可是为了回到城里,亦抛家弃子,放弃学生,这叫情有独钟?汶川地震的时候,自顾个人性命,不管学生,不顾家庭这亦叫情有独钟?
不敢想象了,更难以想象了,本身自己都难以情有独钟,还出了一个题目,自扇耳光,可见这个老师是勇敢的,勇敢的更加狗屁了。
我的朋友-书
有一种东西让我学到了知识;有一种东西让我学会了冷静;有一种东西让我开阔了视野;有一种东西让我张开了理想的翅膀;有一种东西让我的天空变幻无穷……那就是书。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在1999年4月16日的晚上,我出生了,从此我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时候,我哭闹时,大人们给什么都不管用,后来爸爸给了我一本书我便破涕为笑了。也许是书中那多彩的吸引了我,也许是文中搞笑的语言逗乐了我,使我对书如此渴望。
一年级时,我不再只限于看精美的图画书了,开始要求妈妈给我买一些有文字的图书,半知半解地读起来,最后居然竟越读越懂了,我日渐感到我的小脑瓜充盈起来了。
慢慢地,我便不满足于读童话书了,开始接触一些文字多少的书了,首先我还是最喜欢读《小故事大道理》,让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几个月后,除了一些文学名着的大书我不敢读,其它很多书我已经读了一遍了。
八岁时,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在图书馆里,我很快地融入了书的天地,以后,我每周星期五都要去那书的世界遨游一番。
刚到书店,我收到龙龙哥哥的影响,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非常喜爱,特别是《白天鹅红珊瑚》中的那一小节“……它为了能使孩子们能够南飞,抛弃了美丽和宝贵的生命……”。写得十分动人,描写了红珊瑚母亲无私的情怀。
由此开始,我又开始接触文学作品了,曹文轩的、郁雨军的、伍美珍的等等,都让我这个小书虫爱不释手。
九岁时,曹文轩的书令我十分爱读。他的《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山羊不吃天堂草》,我读得如痴如醉,让心随着主人公明子的角度去观察社会,观察世界。还有《红瓦黑瓦》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旧社会的贫穷和落后,还有上学的不容易。
从这两本书中,引起了我对这系列书的极大兴趣。对于那本《野风车》,因为一本书写了很多故事,又是短篇,可以随时放下,再接着读。自从读了这几本书,也让我的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
由此我明白了:要多读书,并把书中的优美词语积累起来,再引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这样才算会读书。
10岁时,我的视野越来越开阔,开始不满足只读中国人写的书,开始读一些外国名着,随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什么《小妇人》、《德伯家的苔丝》,让我了解了不少外国人的人情世故和生活常识一类知识。《斯代本的七勇士》中他们的胆小和愚蠢都让我捧腹大笑;而灰姑娘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真正的开启了对书的美味情愿。
对于读书,我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痴迷程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喊我吃饭,我正看得入迷,所以妈妈的喊声我一点都没有听见,读了一会儿功夫,书读完了,我去取客厅一看,妈妈已经吃晚饭了,正在看电视!我还生气地怪妈妈为什么不喊我吃饭,妈妈说她喊我了好多遍,我都不理她,妈妈还生我的气呢!可我一点都不记得妈妈喊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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